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2014年福建公務員考試資訊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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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試總成績按公共科目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即,A類職位,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2×50%+面試成績×50%;B類職位,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50%+面試成績×50%。
2、凡經批準進行專業(yè)科目考試的職位,均已在招考職位表中公布其專業(yè)科目考試的范圍及成績所占比重。
3、少數民族報考者報考少數民族自治鄉(xiāng)(鎮(zhèn))機關或各級政府民族事務部門的,其筆試總成績按照所報考職位公共科目設置總分的10%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少數民族報考者,應在筆試成績公布后5個工作日內,與報考單位所在設區(qū)市的市委組織部或公務員局聯系,以進一步審核、確認。逾期不予辦理加分手續(xù)。因少數民族報考者加分而引起的排名變化和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變化屆時將在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上公布。
4、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數時,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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